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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正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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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后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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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对项目建设和施工过程中,我们除响应履约合同内容外,并对工程售后服务做出如下承诺:

1、提供产品均属于国家规定“三包”范围的,并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“三包”规定;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“三包”规定的,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;

2、我方保证在工程竣工,经相关部门认证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,对招标方提供上门“集中式”培训服务,确保使用人在操作前充分了解产品性能,使用规范;消灭事故隐患,提高工作效率;

3、电话咨询:在质量保质期内提供技术援助电话,解答客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,及时为客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;

4、现场响应:

4.1我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,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,我方承诺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,确保产品正常工作;

4.2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,客户有权自行处理故障,发生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;

4.3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,按照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做到立即报告,及时采取防范措施。

5、质保期外服务承诺:质量保证期过后,我方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,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;

6、如客户有产品升级、更新、换代、维修等需求时,我方承诺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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